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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弢、李海青

    我和妻子在99年初得法,為此我們曾倍感幸福。“4.25”後我們小區的煉功點沒了。我出去四處找煉功點。隨著邪惡在中國大陸的迫害和鎮壓,我和妻子都膽怯了,妻子寫了“保證”,我自己就不煉了。慢慢的我們又變成了一個常人。抽煙喝酒的惡習也回到我身上。2001年下半年,我們夫妻由於離法太遠了,差一點就離婚。就在我們談判分手時,我們想起了剛得法那段美好時光,當我說:“咱們恢復學法吧!”那一刻我們都流下了眼淚……是大法挽救了我們這個家庭!在這之後,我們加緊學法,積極主動做講清真相的工作,堅持發正念。我們的進步很快。

    可是,我們在關鍵時刻還是沒能克服怕心,被邪惡干擾和利用了。“十六大”前,妻子為了不讓家人和孩子受連累,在單位所謂的“與XX保持一致”的“調查表”上,寫下了不該寫的東西。我得知以後沒能堅決地制止和幫助妻子。由於內疚,我們不好意思學法(覺得對不起師父),也不好意思見同修。我們倆互相埋怨,很快陷入了邪惡瘋狂的干擾中,先是我工作單位出問題,接著是孩子長時間生病(我們知道這是孩子替我們消業)……法能破迷!在加強學法的幾天後,我們都明白了自身存在的根本執著。我們下決心好好學法,加緊修煉,彌補損失。今天我和妻子鄭重聲明:我們在任何地方所寫所說的迫害大法的話,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6/40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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