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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仁明 在2001年我還沒有得法,因愛人是大法弟子,被騙去招待所非法關押,放出來時要我簽名,以工作來擔保。如果我不簽名就會繼續關押她,為了讓她出來,我被迫配合了邪惡“610”的無理要求,作了違心的所謂“擔保”。現在,我已得了大法並知道了以前為我愛人所做的簽名擔保是完全錯誤的。我深感後悔,特此嚴正聲明所“擔保”的一切作廢。並在以後的正法修煉道路上勇猛精進,不辜負偉大的師尊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9/401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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