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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哈爾濱劉宏宇 99年8月份,由於學法不深,在賓縣賓安鎮政府下發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又於2000年4月份進京上訪被押回送往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一次提審時,由於沒放下親情在母親的大聲痛哭中違心地寫了保證書。第二次提審時我提出要會,但沒經許可。我現在痛悔不已,聲明作廢,修煉是嚴肅的。我一定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用自己的生命捍衛大法。 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 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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