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紫英

    2002年11月3日,我被潛伏在路邊的公安車裡的兩個惡警劫持,送到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為了抵制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我採取了絕食抗議,絕食十三天身體多種疾病嚴重,身體極度虛弱,他們決定放我回家,決定放我時,公安惡警說辦個釋放手續,要不門衛不讓出去,因當時身體虛弱,頭腦神智不清,在惡警的指使下按了三個手印,回家後丈夫告訴我是“取保候審”,我頓時感到自己受了騙。知道自己做錯了事,很後悔,我對自己不理智不嚴肅的所為很痛心。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大法弟子是最正的,我不應該配合邪惡強加給我的一切迫害。因此我嚴正聲明2002年11月15日晚5點左右,因身體極度虛弱,頭腦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在公安惡警指使下在“取保候審書”上按的三個手印作廢。不管是甚麼內容一概作廢。我不承認它。還有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凡是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一概聲明作廢。還有丈夫為了我而配合邪惡所說所寫的“保證”,取保候審的簽字及其它簽字一律作廢。我不承認它。今後我一定要接受沉痛的教訓,遇事頭腦要清醒、理智不讓邪惡鑽空子,多學法,學好法。正念除惡,用智慧講清真相,救度世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0/40720.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