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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桂霞 我修大法已有四年。由於我學法不深,實修的不紮實,在修煉的路上沒有把握好,於2002年9月28日在路上被警察綁架。在邪惡的殘酷迫害下,在執著的怕心和私心的驅使下被迫和違心地干了和說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和不能說的,又寫了“五書”,後又寫了“保證書”和按左右手印,給大法造成了嚴重損失。真是痛心啊!在這之後我一直處於痛苦之中。後通過學法和同修切磋,自己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多麼可恥,真覺得自己不配是大法弟子,真是愧對慈悲苦度的師尊,愧對大法,也愧對自己的生命,在這千萬年的等待將毀於一旦之際,慈悲的師尊又給了我一次重新走入正法的修煉機緣,我深知是師父再一次為我承受了一切,為了修純自己,抹去在修煉路上的污點,在這裡我嚴正聲明:我所做、所寫、所說和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珍惜造就我生命的宇宙大法。在證實大法、講清真相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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