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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邱紅 我是在1999年7月22日那天去省委證實大法時被抓,留的姓名、住址。8月末單位和居委會都找到我,要我寫“保證”。我當時想儘量為他們著想,他們是具體做工作的,問題不在他們,是上面的事,認為寫了那個所謂的“保證”是讓他們可以交差了。實際上我的心�堿O堅信大法必須修煉的。當時是用人的觀念在想,所以讓邪惡有了迫害我的藉口。通過三年來的深入學法和師父的親切教導,對這件事有了新的更加深刻的認識。修煉是個非常嚴肅的事,不能有不純的一思一念。所以我嚴正聲明,我當時在單位或給居委會所說所寫的不利於大法的話和大法的事一律作廢。我今後要加倍努力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用實際行動精進實修。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9/406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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