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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錦蘭

    我是在1995年5月修煉法輪大法的,幾年來的修煉淨化了我的心靈,也逐漸明白了人生的真諦,只有修煉、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可是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在公安威逼下,我違心地寫了“保證書”,特別是在2001年四月份,被強行叫去洗腦班關閉在一個偏僻山莊裡20天,在強逼下,違心地寫了“三書”。我在此嚴正聲明:我信仰法輪大法的信念從來就沒有改變過。即今日起,以前所寫過對法輪大法不利的東西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4/40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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