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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湘雲 我於1998年得遇法輪大法,1999年底在家中被迫寫了“保證書”。2000年7月份上訪,被非法拘留兩個月,在派出所寫了“悔過書”等等錯誤認識,回家後通過認真學法,認識到自己有怕心,私心等各種執著心,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在派出所及任何場所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從此堅定修煉,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4/409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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