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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政傑 我在1999年12月底進京證實法回到家鄉後,由於當時沒能真正在法上認識法,在當地鎮紀委的調查筆錄中籤了字。後又在派出所簽了由邪惡書寫的“保證”。這些都是一個大法弟子所不應該做的,沒能做到師父要求的金剛不動。最使我深深痛悔的由於自己邪悟,主動到派出所去上交大法書籍。對不起偉大的師尊。後來由於學法認識到自己錯了,即使流再多的淚,也永遠洗刷不掉我對大法所帶來的損失。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及違背師尊的言行、簽字和“保證”一律作廢。堅修大法,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證實法,加倍彌補所有一切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影響,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金剛不動、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6/404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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