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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殷淑嫻 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在99年7.20以後,被市“610”公安惡警無端迫害,非法勞教長達18個月之久。在勞教所受盡折磨和摧殘,被強迫精神洗腦。在邪惡的高壓下,由於自己放不下自己的執著而邪悟,給自己修煉留下污點。為了堅修大法彌補損失,歸正自己。對以前所做所寫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決心在以後的堅定修煉和正法路上真正做到“助師世間行”(《洪吟》助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5/41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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