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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愛民 我現在在勞教所,勞教所為迎接十六大,對大法弟子使用強制手段強迫洗腦,10月23日女隊把大法學員分作二部份,一部份集中到三樓,每天強迫坐小凳到晚上十一、二點鐘,而且不能閉眼睛,閉一下眼睛就多坐5分鐘,並強迫看錄像,念污蔑大法的書,不念就拿“狼牙棒”打,很多大法弟子被打的行動困難。另一部份被分到二樓集訓隊,以前的集訓隊是讓一些叛徒,用歪理邪說給大法弟子洗腦,十六大前夕完全使用強制手段,給大法學員打背銬,一隻手從上面、一隻手在下面銬在背後。銬時,手銬穿過床的鐵欄,這樣基本能將人固定到一個姿勢動不了,調到二樓的人被強迫洗腦後,再從三樓調人到二樓使用同樣手段洗腦。我被調到二樓,第一次背銬直到暈了過去,它們才將我打開,抬到床上,沒多時就重新銬我,還扇嘴巴,用腳踢我,把臉都打腫了。它們知道銬我達不到目的,就在我第二次暈過去時,在寫好的“決裂書”上,把著我的手寫了我的名字。就這樣子它們把我歸在已洗腦的人員裡。我對它們聲明說那個不算,它們不理我。現聲明那個有我名字的所謂“決裂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8/406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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