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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小偉 在99年7.20時,邪惡開始鎮壓,我和同修一起去市政府及信訪辦請願,但由於我學法不深,帶有很強的人心,在學校派人將我們抓回後,沒有能夠用正念對待,寫了所謂的“保證”。從那以後,環境越來越惡化,自己又沒能抓緊學法趕上來,不進則退,心性逐漸往下掉,在一次去北京找工作時,晚上需要住旅館,當時旅館工作人員在登記完我的身份證號後讓我在一個所謂的“丟失財物旅館不負責”的紙條上簽字,我發現在紙條的緊底下寫了一句話,當中有師父的名字,當時我都沒有敢看,只是知道是對師父不敬的話,我當時猶豫了一下,但由於怕心(身份證號被登記了),還是在上面簽了字,還安慰(實際是欺騙)自己:那不是我寫的,我只是同意丟失財物旅館不負責。那以後,每當回想起我做的錯事,我的心�堹S別愧疚,我知道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但我沒有放棄,我抓緊學法,在同修的幫助下又回到了正法之路上。後來我於2000年6月去北京中南海上訪,並用正念闖出了洗腦班及拘留所。以前我在《明慧網》看到同修們的嚴正聲明,我在想我已經用行動否定了我犯下的錯誤,不必再寫聲明了,但我記得師父的話:“當他們明白過來時,馬上會從新去做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此時應該做的,同時聲明由於高壓迫害中使學員神志不清時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我悟到嚴正聲明不僅僅是個形式,它是大法弟子徹底否定舊勢力安排的具體所為的一部份。現在特此補上此份嚴正聲明,聲明我以前所寫所做的錯事是在邪惡的迫害下所為,特此聲明作廢。我要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彌補以前的過失,在正法最後的道路上不斷精進,救度眾生,完成好大法弟子的責任。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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