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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聯芳 我於1996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7月,邪惡開始了史無前例的迫害後,為了給法輪功討回公道,1999年12月,我依法到北京上訪並向世人講清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先後四次被邪惡非法抓進看守所,2001年我被送到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裡經歷了種種精神迫害,由於執著的人心,被邪惡鑽了空子,被迫寫了所謂的“悔過書”。現在十分後悔,特嚴正聲明:所寫的“悔過書”作廢。堅定修煉!並在今後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過程中,加倍努力,彌補給予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2/408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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