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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英 我以前有糖尿病,每年住院都得花五千多元錢治病,兒子掙了一年的錢都花在我身上。九八年我有幸得了大法,以前甚麼活都不能幹的我恢復了健康。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不讓煉了,村長來我家說你再煉就罰款,把書交了,我現在還在家煉。我聲明以前寫的“保證”作廢。講清真象,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6/410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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