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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玉梅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2001年3月29日在勞教所被強制洗腦。2001年1月19日被公安干警抓住並送往勞教所。在勞教所我們不承認我們犯了法,勞教所的隊長就用電棍電大法學員,緊接著辦洗腦班,其實就是強制學員接受洗腦。誰不接受洗腦,就用手銬銬在冷房和院外凍。夏天惡警把大法學員銬在太陽下曬。那些大隊長和小隊長還用電棍電學員的舌頭,臉,腳,手,背部及全身。有的學員被電的暈過去。由於我說我不是勞教人員,我沒有犯國家的法律。國家成立的信訪辦,信訪局是允許人民去上訪的,我不背勞教的勞教手則,所以勞教所的隊長就給我帶上手銬,好幾個人把我按住就用電棍電我的腳,叫我寫遵守勞教所的安排,如做不到就叫我罵我的師父,這就是勞教所所用“真情感化,挽救”的美稱,由於我害怕,不願承受,違背自己的良心就寫了。

    1994年我因感冒而引發了肝病,腹膜炎使我整天處於病痛之中,經常跟醫院,醫生打交道。直到1998年9月份我喜得大法,重獲身體健康。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在這被洗腦的一年來,我面黃肌瘦。我終於清醒了,一個人不能苟且偷生地活著,為甚麼要懼怕一個造假者。希望全國有善心的人民認清那些電視宣傳的謊言,法輪大法真正的好。嚴正聲明我以前寫過的“保證書、揭批材料”一律作廢。講清真象,揭露邪惡,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6/41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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