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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晶波

    我於2001年11月23日進京證實法回來被關押在看守所,由於學法少、不深,沒有在法上認識,在邪惡的迫害下,被強制按指紋、照相,在“筆錄”上簽字。現在通過學習師父的經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才悟到做了一件錯事。當問我煉不煉功時,當時我含糊其詞地說了幾句,用了人的觀念去對待,沒在法上悟。師父說修煉與正法是嚴肅的,所以我要特此聲明:單位和家人做了甚麼我不知道的,不管誰替我做和我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學好法,時刻用正念要求自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7/41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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