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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蔡振蓮、谷玉蘭

    我於2001年元月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被邪惡所迫寫了“保證書”並簽了姓名,現特聲明作廢。做好學法,講清真象,發正念三件事,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8/41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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