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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先靜 我是99年4月9日得法的,剛煉十多天就是4.25,三個多月就是7.20了。2001年3月9日因發真相資料被抓,5月16日判勞教一年。7.20時我是通過深思熟慮才堅定這個修煉的決心。可是到了勞教所,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入,未能在法上認識法,加上自己又有怕心,常人的執著心都出來了,沒能走出人來。在那種邪惡的環境中看到別人寫了,自己也就跟著寫了“保證書”、“悔過書”,但是心�堿O不情願的。雖然是不願意地,但也是在向邪惡低頭,也是給大法抹黑,給大法帶來負面的影響。師父說:“一個不動,能制萬動”。其實當時要遵照師父的教導真正做到修煉人的金剛不動,邪惡就不會再有辦法動我們了。 現在我嚴正申明,原來在勞教所所寫的一切作廢。今後在正法的道路上勇猛精進,學好法、發好正念、講清真相,抓緊師父給學員留下的正法時機,緊跟師尊正法進程,真正從人中走出來,真正擔負起大法賦予我們的責任,堅修,做到真修心性,至直修煉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9/412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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