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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竇梅香 我2001年元旦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由於學法不深,主意識不強,經不起邪惡的誘惑,配合了邪惡。解教後通過學法,認識到接受洗腦是不對的,這期中違背大法的行為是罪不可恕、是對師父的不尊,對大法的不敬,對此行為我深表痛悔,為此特聲明,我所寫過的“保證書”、“悔過書”及對大法不敬的話一律作廢。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一再給我們機會。今後我一定以法為師,好好學法,加快步伐,趕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我的過失,做一名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走好今後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9/412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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