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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小鳳 我於2001年到北京信訪局去證實法輪大法好,結果無故被抓,由於邪惡的迫害下,2001年12月25日違心的寫了“保證”,為此我非常後悔,對不住師父。這也是平時法學得不好,沒有放下人的根本執著,也就違心的犯下了我自己不能原諒自己的錯,因此,我特此嚴正聲明,所簽字、“保證”一律作廢。珍惜修煉機緣,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9/412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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