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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振忠

    我叫李振忠,38歲。家住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正陽街道辦事處。已煉法輪大法5年整。由於我對大法理解不深,寫過一些對不起恩師,大法的事與保證書。現聲明作廢。99年7月22日因到市政府上訪,於23日早在正陽辦事處由妻子寫的保證書。99年11月因傳大法網上資料在齊市第一看守所寫了二次保證書和一次悔過書。最令我痛心的是11月初在看守所違心地承認大法是邪教。因此我近一年時間沒有恢復正常學法、悟發狀態。

    現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我必定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用我第二次生命(再次堅定信心走出人來)奏出回家的最強音。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1。31。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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