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蘭雲 “十六大”召開之前,邪惡又加緊了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編造誣蔑大法的材料,強迫大法弟子簽字。他們逼著簽,說不會簽不要緊,我們替你簽,你能照著描一下也可以。這時,一個女的把著我的手照描了。他們走後,我越想越不對,照著描也是配合邪惡了呀,我怎麼能這樣做呢?此時我越想越懊悔,我這樣做怎麼能對得起偉大的師尊呢?又怎麼能配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呀?也對不起同修,更對不起那些為正法、護法而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啊!所以我莊嚴鄭重地聲明:我於2002年10月8日那個簽名作廢!我珍惜師父再給我的一次機會,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當前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0/4134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