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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同志 我96年得法,得法後一直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做好人,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在99年7.20進京上訪,被公安帶回當地辦事處,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頂不住邪惡的壓力,違心地寫了“保證書”。在2000國慶因全家到北京旅遊,回來後被邪惡抓進監獄,由於放不下安逸的生活,不能在法上認識,在看守所又寫“保證”又“發言”,給大法帶來嚴重影響,給自己修煉帶來污點。在2002年十六大期間又被抓進派出所,因自己執著於不放的情,又寫了所謂的“保證”。我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我今後一定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現在正式嚴正聲明:以前我在任何地方所說所寫不利於大法的話和簽的甚麼字統統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1/41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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