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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風梅 本人在2001年,在宣傳大法時,被惡警非法綁架後,被強判勞教一年。在此期間,因本人以前學法不深,走向邪悟,掉進了萬丈深淵。是師父洪恩浩大,再一次挽救了我。現在我鄭重聲明:被非法勞教期間,我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廢。今後,我決心以實際行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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