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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金娥 99年9月20日去北京回來被當地派出所非法關押了3天,寫了“保證”,簽了字,之後感到很內疚,感到應該珍惜正法修煉這萬古機緣。現在用真心發表嚴正聲明,以前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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