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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雪祁 我於一九九七年修煉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由於在邪惡的迫害下,十二月份進京上訪護法,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出所時被親人代寫“保證書”,2000年12月份又進京護法,被判勞教,在邪惡的逼迫下,違心的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我清醒過來了,決定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特在此嚴正聲明:自己以前在看守所和勞教所所寫和所說的不合符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今後的修煉和正法中嚴格要求自己,以實際行動來證實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9/418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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