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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聶淑珍、王術蓉、馬新英、文志芳、鄧淑梅、卜寶玲、梅艷華、王玉昌 我們是在押的法輪功學員,在此之前我們所有的人在不同的被關押場所分別寫過悔過書,保證書或決裂書等等。因為這是我們在拘留所能出去的唯一方式,如不寫此等書就會無限期關押。我們被迫用不同方式如:家人代寫或予審員念我們抄。在予審員的哄騙,威嚇,打罵,引誘,逼迫,高壓下分別寫了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等。 我們並不是出於真心。有的與預審員玩起了文字遊戲。如有人認為法輪功沒有組織,而他們讓我們與之決裂的是法輪功組織,所以認為當時決裂的是無事實存在的組織,而不是法輪功,或寫不“練”功了,認為沒說是不煉法輪功,而且用的“練”和我們的“煉”不是同一個字。現在我們認為到了該澄清我們心願的時候了,因為我們確實走出了拘留所後,一直在做著講清真象,洪法護法直到今天被勞教的。 雖然當時寫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我們不是發自本心的行為,但我們也覺得對不起師父,也沒有做到真。 我們願意跟師父走到底,頭可斷,血可流,法輪大法不可丟。原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聲明作廢! 聲明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8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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