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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慧芳 我修大法後身心受益極大,感受到了師尊的洪大慈悲。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於99年7.20之後,說了、做了對不起師尊的話,違背了當初來世間助師正法的初衷。現特此聲明:在此之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的全部作廢。重新走正自己的修煉之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1/419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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