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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成明 我於1999年10月28日,在天安門廣場請願時失去自由,被非法判刑三年,於2002年刑滿釋放。在受迫害期間,我寫下了甚麼“悔過書”,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東西統統作廢。所有不利於大法、有辱師尊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8/41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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