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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桂玲 我今年兩次被抓,在看守所裡,我想我出去第一件事就是寫一份嚴正聲明。我在1999年7月20日所寫“保證”;2002年5月16日以前所寫“保證”,還有在丈夫面前所寫“決裂”的保證全部作廢。 由於我的執著,促使第一次被抓。16天回來後,我的丈夫就不讓我與外界聯繫,甚至有一次燒了一份大法資料,我很痛苦,婆婆看著電話,不讓我打,家庭環境惡劣,怕心越來越重。同修問我是否寫聲明,我沒勇氣,直到第二次被抓。這次我去掉了怕心,在看守所裡21天我沒有寫“保證”。回來後,丈夫又不讓我看書,自己還不悟錯在哪�堙A後來才知我必須寫聲明,抹去這個污點,把這個環境正過來。聽師父的話,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一個超常的人,一個道德更高尚的人。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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