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長春陳艷梅、陳艷華
我們在勞教所期間在壓力下,違心地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材料,以及所說的話現聲明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1.3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