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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合景、韓文學 正法已經歷時三年多了,雖身心在正法洪流中前進著,但心�媮`有一種悔恨自己的感覺,就是師父說的那種污點,使我時時不能忘懷。 那是在2000年12月底,我和丈夫在家�堙A警察到我家因為我們不說那句“保證”,就被抓到鄉派出所,當時家�堨u剩下十二歲的兒子,一連十來天不讓回家。當時悟性差,沒有把正法與修煉分清,他們說:哪怕在家關住門煉,就寫一份“保證”。就是那樣說個“煉”就抓你,說個“不煉”就放你。當時的想法是為自己開脫,就寫了“保證”,還押了二千元錢,豈不知這是在向邪惡妥協,是非常嚴肅的大事。回家後就知道自己徹底的錯了。我不知流了多少眼淚。心想,這個污點該怎麼去掉呢?回家以後,師父點化我做錯了,我的腿一直疼了半年。 回家二個月,一次鄉里叫去縣裡聽那些邪悟者講課,到了鄉里,鄉幹部說:“電視上天安門自焚,你看了沒有。”我說:“那不是真的。現在演員有的是。”我還鼓足勇氣說:“我不寫你們叫我寫,讓我腿疼的難受,我寫的保證作廢。”那幹部意外的說:“作廢就作廢吧。”就是如此,我總夢想把我寫的那張污點撕掉。後來,有同修要在網上發表聲明,自己總覺得只要心在法上,又怕自己寫不好,也不知道該咋寫,一直不敢舉筆。後回家所悟:這個空間的污點還得用這個空間的物質去銷毀它。用這個嚴正聲明去銷毀掉那個污點,即那個“保證”。特此,嚴正聲明,我和我丈夫的“保證”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42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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