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長春尹學慶
我在看守所,派出所違心地寫的保證書,現聲明作廢。今後,一定堅修大法,一修到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1.31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