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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常桂華

    2000年5月13日,當地派出所將我劫持到市看守所,6月17日派出所把我接回來,由於正念不強,有求安逸之心、私心和怕吃苦,按了手印,簽了我的名字,配合了邪惡的指使,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師父在《轉法輪》143頁中說:“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大法弟子應該向內修、向內找,是自己不夠大法弟子的標準,沒有按照師父的法嚴格要求自己,平時放鬆自己的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正念清除自身存在的問題,就是在剷除舊勢力,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的安排,走好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百分之百地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在此聲明過去我按的手印、簽的名字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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