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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祁秀芹

    在2001年元旦前,我的家屬到公安局去接我。條件是讓我寫保證。當時我堅決的拒絕了。我的家屬說:“如果你不寫就不放人,把你關起來,你這樣堅持會連累一家人的。當時我對家屬說:修煉法輪大法是做個重德行善的、做個真正的好人,我沒有錯。任何人也阻止不了我。為了不連累你們,我們離婚吧。家屬看我態度堅決,實在沒辦法。在我們僵持一段時間後,最後他對我說“不參加法輪功組織活動”這樣寫行嗎?我當時想了想,法輪功沒有組織,當時沒做太多的思考就寫了。過後意識到,自己由於學法不深,修的不好,這句話根本就不能寫。因為自己是個法輪功的修煉者,是個信仰法輪大法的人,是個大法弟子,寫這句話就是錯的。特此聲明我寫的錯誤的話作廢。以前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6/42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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