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長春王玉霞
我在派出所壓力下違心地所寫的保證書(代寫)現聲明作廢。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1.31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