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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吳漢香

    在2002年8月24日,我因張貼洪法標語,被惡人舉報遭惡警毒打、綁架,十幾個惡警將我兩手反架著,按住我的頭。只感覺雨點般的拳頭擊向我的頭部,後來才發現身上有一大塊傷痕。在監獄裡,我就向他們洪法,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遭他們打得我口流鮮血,臉部浮腫,而且污言穢語不堪入耳。這是甚麼人民警察?在絕食期間,他們採取了野蠻殘暴的灌食和打針的手段,在這種迫害下,我的人心起來了,寫下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話,向邪惡妥協了。這不是我真實的心性表現。我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向邪惡妥協的和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7/42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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