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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桂華 我是因2001年元旦去天安門打條幅被非法強制勞教一年,於2002年1月4日從勞教所裡出來的。回家沒九天,派出所半夜1點到我家,把我劫持到派出所,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惡警說你要煉我們就拘留你,還說讓我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就放我回家,當時我因為學法少,正念不足,寫了個“保證”。回家後馬上悟到不應該寫,根本就不能跟邪惡保證甚麼!我作為一名大法弟子,不但沒用正念闖出派出所,反而還向邪惡寫了“保證書”。真是痛悔自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由於我回家沒幾天邪惡又去找我,所以我就流離失所。現在我悟到了,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在修煉的路上要堅如磐石,走好每一步,師父要的是金鋼不動的偉大的神,所以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定修煉,助師正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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