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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迎蘭鄉、孫培臣 我在2002年10月13日晚,被非法抄家和拘捕,於12月16日在強迫下寫了“保證書”。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根本的執著沒去,寫了“保證書”,給大法造成嚴重損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為了證實大法,並重新走入正法修煉的洪流。因此我鄭重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珍惜師尊又一次給我重新走入正法修煉的機緣。我要堅修大法,珍惜造就我生命的宇宙大法。在證實大法、講清真相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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