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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婧鑫 2002年11月20日,由於壞人舉報,我被派出所抓走,並非法關押8天。在此期間,由於我當時有對人的根本執著,一時被邪惡鑽了空子,在邪惡的逼迫下,在自己主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被迫說了一些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在此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8/424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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