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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春生

    我是在97年5月有幸得法的。在7.20被非法關押,對我的肉體進行百般折磨。2000年7月20日,我被非法送進了教養院。在教養院裡,惡警用手槍往我頭上砸,我鮮血直流,在連續的肉體折磨下,我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現嚴正聲明,以前所簽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在以後的時間�堙A我一定要認真學法,更好地證實法,講清真相,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9/42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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