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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洪國 我在1999年7.20以後所有在北京、長春、公安局、派出所和單位被迫害時說出、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會盡全力彌補自己的過失,堅定大法、堅信師父,堅決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0/42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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