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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赫 因在以前學法不精進,在媽媽被判勞教時,親戚讓我給媽媽寫信,內容是讓我媽媽寫“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好快點回來。那時我才十歲。最近學校組織的簽名活動,我也簽名了。現在,我十三歲了,通過和功友們切磋。逐漸,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應該給媽媽寫那封信和在學校簽名。我決心,要認真學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426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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