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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英 我97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後心性得到了提高,身體得到了淨化。因2000年12月去北京上訪被抓。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悟性差,在邪惡的高壓下,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寫了“保證書”。給大法抹了黑。對不起老師,對不起大法。今特嚴正聲明所做的“保證”、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426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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