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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金英 自從1999年以來,我曾多次受到邪惡的迫害和經濟罰款(經濟罰款2萬多元)。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強,又被常人心所帶動,怕送勞教,所以在過關時又默認和順從了舊勢力的安排。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有損大法形象的一切作廢。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426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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