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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積珍 從1999年7月末以後,凡是我在電視、報紙、公安局、拘留所裡所講所寫和簽字的一切背離法輪大法的言行一律否認!全部作廢。我要徹底清除、否認舊的邪惡勢力的安排,重新走進正法修煉,做正法粒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426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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