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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允信

    我去北京護法,被公安抓去,在獄中公安叫我寫保證書,當時心想我出去還煉,寫是騙他們,在這樣的心理下就寫了。後來聽馬三家回來的人說交書就能圓滿,我把書也交了。後來看了師父經文《強制改變不了人心》,使我清醒了過來,我所做的事是最大的錯事,對不起師父。師父能給我改正的機會,我要珍惜,我要在講清真像等方面加倍彌補。特此聲明違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做師父的好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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