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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麗娟

    由於自己沒有真正地在大法中修煉,1999年在7月20日,向當地的派出所交了大法書、講法錄像帶、講法錄音、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說了誰在修煉,給同修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還有在警察和居委會面前說了其他不利於大法的話。那不是我的心�婺隉A給大法造成了損失,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說了對大法不利的話,以上這些不符合大法修煉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肩負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使命,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42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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