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麗娟 由於自己沒有真正地在大法中修煉,1999年在7月20日,向當地的派出所交了大法書、講法錄像帶、講法錄音、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說了誰在修煉,給同修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還有在警察和居委會面前說了其他不利於大法的話。那不是我的心�婺隉A給大法造成了損失,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說了對大法不利的話,以上這些不符合大法修煉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肩負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使命,救度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4263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