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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種存傑 我是於2002年3月16日被公安局和派出所抓抄。抄走大法洪法講清真相用的電腦、油印機和材料等,價值兩萬多元,給大法的工作造成很大的損失,主要是自己執著心太重,學法不深,掉以輕心,被邪惡鑽了空子,更嚴重的是自己被抓後有意邪悟,這樣就更叫邪惡鑽了空子,非法判我五年的徒刑,加重了對我的迫害,更重要的是給大法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和損失。 深思其因,主要是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學好大法,執著太重,對大法不堅定,辜負了師父的教誨和期望,真是後悔至極。為此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反對大法和對大法不利的所有材料全部作廢。我從此重新修煉,加倍彌補,“堅修大法緊隨師”,學好大法,按師父講的“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理性》)。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42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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