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強 我於2002年11月7日被公安分局邪惡之徒非法關進拘留所15天。由於學法不深和正念不強,被邪惡威脅利誘和偽善的手段鑽了空子,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回來後深深感到對不起師父和大法,非常後悔,所以今天向明慧網發表聲明:聲明所說的話和所寫的“保證書”全都作廢。以後的路一定走好,就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4269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